在此基础上,项目组继续对城市规划及风景监管系统的部、省、市三级监管行政职责及监管业务内容和需求,做了进一步调研分析,并建立起监管系统“技术核心构想”。目前,已完成了《全国城市规划监督管理信息系统》和《风景名胜区规划监督管理信息系统》试点推广新方案,并分别提交规划司和城建司。